我們應該知道,管道長期處于半封閉的狀態,缺少空氣,氧氣更少。因此,有沼氣。即使地下有易燃易爆氣體,也不會發生燃燒爆炸的現象。但當井蓋打開以后,易燃易爆氣體與空氣混合,形成爆炸性氣體。此時如果進行管道維修和焊接等作業,就會有燃燒爆炸的危險。因此,為保證地下管道疏通作業的安全,防止發生急性中毒事故,有關單位應采取以下幾項安全措施:
一、必須有人監護
由于此項工作帶有危險性,所以在作業時必須得有人監護,這樣對于確保作業人員安全很重要。
二、正確使用防毒面具
城市污水管網中的綜合污水會產生一些有毒有害物質。當管道通暢時,在地下管道中進行保養、檢修一般不易發生急性中毒。因為,一方面有毒有害的物質會隨流水流動,另一方面由于是半封閉狀態,有毒氣體會逸散到空氣中,不足以使人中毒。但當管道堵塞時,污水中產生的有毒有害氣體跑不出去,就會積聚起來。同時,堵塞使管道全封閉,厭氧反應會加速產生,毒氣會大量積聚,沖出井口或地面,使毫無防備的作業人員發生急性中毒。因此,疏通下水管道是一項非常危險的作業,應當引起我們的足夠重視。要保證地下管道作業人員的安全,在作業前必須采取各項安全措施。為了防止人的疏忽大意而落實安全措施,應當在作業前,采取安全確認制的做法,推行安全操作票制度。辦理操作票的過程,就是落實責任的過程。
三、按時進行安全分析。
地下管道清淤、管道疏通作業是個危險性較大的作業,為防止作業中發生意外,作業前必須指定監護人。監護人應由熟悉作業技術、懂得安全知識、會進行現場急救的人員擔任。監護人在作業前應檢查是否辦理了審批手續,在操作票中所填寫的安全措施是否和現場一致。還要檢查作業人員對工作任務、安全措施是否明確,作業人員應使用的安全帶、梯子、防毒面具等工器具是否齊全,是否符合安全要求。同時,監護人要選擇適當的監護地點,注意自身防護,應時刻做好處理事故的一切準備工作,絕不能脫離現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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